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地项目)》(以下简称“优化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优化方案主要为落实已核发不动产证的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地,解决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建设需求。广东雄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用地位于源潭镇黄茅村,广连高速与国道G355交叉口东北侧,技术创新实力强,发展前景好,是源潭镇的龙头企业之一,企业也在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进行增资扩产,但其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139845.56平方米,其中7.3242公顷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无建设用地规模,导致无法进行开发建设。因此企业申请根据已有土地权属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并对总体规划用地用海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优化后保障企业生产用地,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本项目符合开发边界优化第4种情形“(四)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以及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或已办理出让手续的、或已核发海域使用权 证书的建设用海,已报部备案通过的历史围填海处理方案范围内的用海,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二、优化情况
(一)调入地块情况
本次调入城镇开发边界涉及1个地块,椭球面积7.3242公顷,编号为TR01,位于清城区源潭镇黄茅村、积余村交界处。
1.调入地块现状情况
根据202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调入地块范围内涉及农用地3.1279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建设用地3.7779公顷(均为城镇建设用地)。
经现场调研,TR01地块现状有一栋生产厂房(1层)、1栋废品收集房,其余为裸露土地。经核,由于企业已提供不定产权证,有合法的土地权属资料,因此已按程序受理工程许可事项,于2023年11月核发了上述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调入地块规划情况
按照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数据及2024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本次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高标准农田等限制性因素,尚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调入地块规划主要规划为农用地(5.2968公顷)、村庄用地(0.0213公顷)、未利用地(2.0061公顷)。调入地块不涉及城市“四线”及总规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二)调出地块情况
本次调出城镇开发边界涉及18个地块,共7.3242公顷,编号为TC01-18,位于清城区凤城街道、东城街道、洲心街道、横荷街道。
1.调出地块现状情况
根据202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调出地块均为现状农用地7.3242公顷(其中耕地1.6235公顷)。
经现场调研,调出地块TC01-18实地情况与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一致,均为坑塘水面。调出地块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的要求,不存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的城镇建设用地,不存在已依法依规批准、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明的建设用地。
2.调出地块规划情况
按照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数据及2024年5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核实处置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调出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高标准农田等限制性因素,并已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本次调出地块均规划为城镇用地,规划用途包括居住用地、防护绿地等。
(三)优化前后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影响
1.耕地保有量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及规划耕地;调出地块涉及现状耕地1.6235公顷,不涉及规划耕地。根据优化后规划用地用海,本次新增规划耕地1.6235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3.城镇开发边界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前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保持不变,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变。
4、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对总体规划用地用海数据进库进行相应调整,优化前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3242公顷、优化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324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变。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15日,共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六号区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空间规划组(509室)
联系电话:0763-3344020
邮箱:gb3344020@163.com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4月16日